近日,有媒体披露,广东龙门一耕地被建高楼、图片显示有三十层高楼及别墅群位列其中
地方村民反映,广东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鹤田村民小组(又被称“学田村民小组”)集体土地遭未征先用。不可思议的是,村民从未见过征收该耕地的任何批准文件,但11亩耕地竟被惠州市盛世双隆投资有限公司建造成三十层高楼,当前楼盘依然在销售中。
而惠州市永汉龙之泉温泉度假酒店建造四幢的三十多层高楼和独栋、双拼、联排、叠加等各种类型的别墅层出不穷,构成对周围村民房屋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爆裂、倾斜等现象。很多村民就此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但没有任何结果。
据村民讲述:“2018年,惠州市盛世双隆投资有限公司在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民小组集体耕地上施工建造高层楼,挪用鹤田村民小组集体耕地约7300平方米。马星村学田小组村民从未对此地签字同意,也没看到相关批准文件,更别说补偿费了。这11亩耕地原为本村集体用地,为何突然成为开发商的住宅用地?龙门县自然资源局有必要向老百姓解疑释惑!
为查明真相,村民向龙门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该地块编号为LM2017-18土地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第一次回复村民:“征地是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龙门县2014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建)字【2015】272号)批准征收。2016年4月20日龙门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龙门县2014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通告》(龙门【2016】17号),征收永汉镇马星村委会学田村小组,上埔村委会隔陂、上湛厂、百担夫村民小组,见田村委会二房村民小组,油田村委会东山村民小组属下共13.0982公顷(196.473亩)的集体土地,其中,征收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70602公顷(10.602亩)”。
2019年12月12日,龙门县国土资源局二次回复函称:永汉镇人民政府于1994年完成征地工作,并与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民小组签订《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土地协议书》,被征地土名为:屈头,面积10亩。为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与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民小组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书》并支付15万元人民币给学田村民小组,作为完善1994年签订《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土地协议书》土地征用差价补偿和支持村集体福利事业建设。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作出如此答复:很显然是瞒上欺下,依然有着很多疑团待解。比如,2014年至2016间,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民小组从未得到政府部门下发的征收土地项目批准文件。要知道,涉及征收196.473亩大面积耕地,应当报请国务院批准,待审批手续完备后才能进行征收土地工作,当地基层政府哪里来的权力征收大面积耕地?龙门县自然资源局更不敢越俎代疱,越权办理上级审批事项。
由此看来,当地政府征用大面积耕地转卖给开发商作为楼盘商业开发,就连面积也不一致,这样的征地审批程序显然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信息披露,在龙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查到,2017年10月10日,此地块编号为LM2017-18,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民小组地块,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面积7068.34,起始价1770万元,成交价1770万元,挂牌时间2017年10月9日,竞得人为惠州市盛世双隆投资有限公司。让人十分震惊的是,惠州市盛世双隆投资有限公司竟然以起拍价格得到该土地使用权,真是闻所未闻。
有村民表示:“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是天然温泉源头,该村有历史悠久的汤湖温泉之美誉,也是省级非文物保护地。原有的古建筑物被毁,可能是涉黑村霸和镇政府某官员勾结所毁,民愤极其恶劣。”在打黑除恶的背景下,依然没有得到肃清。
还有村民回忆,“永汉镇政府的人出示过一张所谓的卖地合同给学田村民看,合同上面有一个叫谢某某的签名,这谢某某应是当时村里会计。又显示,是学田村村委会计谢某某把村集体土地屈头10亩耕地篡写8万元变卖给了永汉镇人谭某明(原永汉镇大埔村村主任),永汉镇政府是向谭某明征收该耕地,但谢某某极力否认合同上的签名是其本人所签,明显是私自买卖耕地。”
连日来,惠州市盛世双隆投资有限公司未向村民发放土地和青苗补偿费。不仅如此,为自身利益,还以该楼盘为外衣,强占马星村学田村集体土地约3亩多作为该楼盘出入道路。
村民质疑:“这些情况已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但至今为何没有处理?”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当下,龙门县为何对群众的呼声置之不理?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出现的违规别墅和高层建筑谁又是其背后的保护伞,谁为这些违规别墅和高层建筑一路绿灯,土地起拍价贱卖有没有官商勾结的猫腻?这些问题亟待惠州市有关职能部门一一厘清!
耕地里建设别墅和高层楼房,不是一两天就“长”出来的,这么长的时间、竟然在龙门县当地政府眼皮子底下公开建设、销售,有关部门监管失守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耕地实行的是特殊保护政策,严守耕地红线更是社会共识。“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近些年,国家对保护耕地的制度越来越完善,执法力度也越来越大。但一些地方或单位为了一己私利,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一些监管部门也参与其中,推波助澜,致使违法占用耕地搞房地产开发的现象时有发生。耕地“长”出高层建筑及别墅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惩,同时也要进一步剖析监管漏洞,进行有效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尤其是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