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谁担?湖南浩森胶业有限公司涉非法处置危废污染环境!

2025-08-19 14:12:29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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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浩森胶业有限公司将15万吨左右化学危废物HW13长期非法处置,填埋于会龙山办事处红星村益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保部门涉利益输送威胁举报人,请求依法立案处置!

       我叫赵志强,湖南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人,身份证号:4323211966********,我强烈请求查处湖南浩森胶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权,朱某娟夫妇,在2000年至2021年间长期大规模违法处置危废物(Hw13类具有强毒性,易损害人体呼吸系统,皮肤,难以降解),造成土壤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江河水源污染、居民生活等公共安全重大隐患,恳请立案彻查!依法处置!

       一、张某权违法处置危废物的2种手段。

       湖南浩森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权)在2000一2021年生产502胶水期间,累计产生危废物(Hw13类)约16万至18万吨,其中10万至15万吨被非法填埋于益阳市赫山区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红星村益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此外还通过焚烧,液态危废物直排沟渠、市政管网、河流,转卖、非法转移等方式逃避监管。

       1、私下联系环卫部门个别人员利益输送非法填埋:张某权私下联系赫山环卫处车队负责人与司机(张某权隐瞒了所运的危废物Hw13的危害性),由浩森公司管理人员欧某超、胶水车间负责人李某勇,张某保,彭某凡等人,通知环卫处司机将浩森员工用纤维袋和厚黑色塑料袋装好的化学危废物,以500元左右/车的运价,由环卫处的垃圾清运车,产量多的时侯每日连输5一6车(每车10吨左右),拖运至益阳城市垃圾相邻两个处理场,时间跨度十余年,有资质处理危废物的长沙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规定处理他们产生的HW13危废物需三千五左右一吨,且还处理不了这么多量,直至2017年益阳垃圾发电厂投产才停止填埋,之后胶水生产几乎停产。

       2、跨省非法转移至荆州,两省监管部门不查:

      2017年至2018年产生的1万吨左右危废物非法存储于租用的益阳市高新区梅林路益阳晶鑫国际4个仓库内。老板一个姓彭,另一个姓贺,核查出租的时间、租金和面积可证实存储量。2022年6月至10月又非法转移至湖北荆州雷迪森(荆州)化学有限公司仓库存储,部分己转卖至河南,目前仍有数千吨滞留在雷迪森公司仓库。

       二、利益输送致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失职,中央环保巡视组巡视期间威胁举报人,举报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利益输送益阳市高新区行政部门

      张某权公司高管唐某辉、尹某新联合原益阳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工会主席孙某,长期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利益输送干扰环保执法,导致多次举报无果,长期以罚款了事。

      2、高新区环保局长期监管严重失职、渎职,中央环保巡视组巡视期间威胁举报人,浩森公司胶水车间负责人李某勇在2023年湖南环保巡视其间实名举报公司环保问题,并明确表示可以提供涉事司机名单、联系方式、车牌号码等相关证据,本人<赵志强>也在2023年湖南省环保巡视其间、2024年中央环保巡视期间两次实名举报,高新区环保局接上级转办单后对我们举报的11项关键问题回复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并威胁举报人员(建议将2023年李某勇举报事项,与我2023年、2024年环保巡視期间举报的11项问题和此次举报一并核实查处),存在严重包庇,如查处等于自己查自己,暴露出监管体系的渎职,失职!

      3、台账数据长期造假,利益输送监管不力

     在张某权的指使下,总工程师万某发,彭某伪造危废处置台账,公司高管唐某辉,尹某新(市政协委员),孙某(原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主席)等人长期利用职务之便影响并干预监管,形成利益保护伞!

      三、张某权非法处置危废物,致居民生活环境被严重污染,土壤被严重毒化,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的后果。

     1、生态灾难级破坏:HW13类危废物含大量有机树脂类污染物,有毒物质及重金属。根据《固体废物污渠环境防治法》,HW13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擅自倾倒,堆放。非法委托无资质方处置(如私自掩埋)涉嫌犯罪。

     非法填埋导致:土壤永久性污染:污染物渗透使周边数平方公里土壤丧失生产功能,地下水系崩溃:污染物通过渗透进入地下水层,造成周边村庄水井水质恶化,导致氰化物,重金属超标,部分水源被迫废弃,大气持续污染:填埋场持续挥发有毒气体,周边区域挥发性有机扬浓度长期超标。

      2、公共健康重大威胁:长期暴露在环境中,周边居民呼吸道疾病、癌症发病率会相对提高。重金属普扁超标,形成区域性健康危机。

      3、生态系统崩溃:污染导致周边湿地生态系统退化,鱼虾绝迹,鸟类迁徙路线改变,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生态服务功能近乎丧失,百万亩洞庭湖流域生态将成重灾区。

      4、巨额经济损失:初步估算,土壤修复,地下水净化,生态还原重建等费用将超过10亿。且治理周期长达数十年,严重影响地方可持续发展。

       四、张某权罔顾环保法规与公众健康,其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恳请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依法介入,立案调查!

      湖南浩森胶业有限公司张某权长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捞取黑金,而被当地政府,环保部门以经济第一保护“企业”,包装张某权为“企业家”受到保护,导致长期非法填埋无法无天,其行为己涉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包括HW13),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处置危废物三吨以上即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HW13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毒性废物,张某权非法填埋的场所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己构成严重的刑事立案标准。

      反映人赵志强呯吁成立国家级专案调查组,对张某权、朱某娟夫妇及相关人员污染环境、利益输送、监管失职立案侦查;同步启动生态损害评估,责令责任方承担全部治理费用,并全程公开调查进展,保障公众知情与监督。

     本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愿全力配合调查!
     来源华厦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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