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吨金矿石,提炼一个多月,权威检验每吨含量334.5克,而村干部向有关部门提供总提炼量仅为523.9克,售价总数为15.178万元,最终集体剩余只有1.28万元,明显在违纪违法,但向、县、乡领导及纪委等有关部门反映,却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
据河南省南召县秦老庄村石灰窑组吴远克讲:“2020年秋季,时任石灰窑组长的吴高玉(现秦老庄村支部书记)以“平整300多亩土地”为由,要求组民按103股,每股缴纳5万元(合计515万元),但其实际借工程之名盗采新发现的黄金矿山。据村民核实: 盗采矿石量:至少一后八轮货车(60吨以上),提炼时间持续1个多月。 黄金含量:经群众取样化验,矿石含金量达334.5克/吨,按他提供价格300元/克计算,实际价值约602.1万元。而吴高玉向乡纪委提供的白条仅显示提炼523.9克黄金,售价15.178万元,剩余集体收入仅1.28万元?与真实价值严重不符,涉嫌巨额资产侵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十九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属“盗采”,应追究刑事责任。 若查实其隐匿收入,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贪污罪)或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 滥用职权,欺瞒群众与上级监管 ,吴高玉利用组长职务,强制村民集资,但资金流向不明,未公开账目,涉嫌挪用集体资金。
2021年2月任秦老庄村支部书记后,仍未被追责,村民多次向城郊乡党委书记、乡纪委书记举报,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启动调查,已经违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五条(应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恳请由南阳市级及以上纪委监委、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关联合立案调查: 查清盗采黄金的实际数量、去向及非法所得; 审计515万元集资款使用明细;追究吴高玉及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城郊乡党委、纪委的主要领导失职行为进行问责。 向村民公开调查结果,返还被侵占的集体资产。”
与城郊乡纪委书记的对话
含量高达每吨334.5克的60多吨金矿石,提炼一个多月最后上报仅523.6.9克,这明显存在瑕疵,群众多次投诉,可南召县、城郊乡及乡等领导因何熟视无睹?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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